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干部调整过程中资产交接有序、工作正常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发生变动的处级干部,其使用行政办公电脑及打印机可随人携带;原有办公家具应留存原部门,供接任干部继续使用。如行政办公电脑、打印机确需更新,可先行携至新岗位,待本次调整工作结束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另行申请更换。
二、新增岗位的处级干部,到岗后如本部门无可调剂的办公家具及设备,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处依据规定统一配置。
三、岗位撤销的,原则上所有设备由资产管理处收回,并另行调剂使用。
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切实履行好资产交接职责,做好资产台账变更登记工作,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