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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浏览次数:

财资[2016]2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我们结合改革和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财政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

2016年5月17日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  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第七条  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八条  中央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第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其他中央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依照本标准执行。驻外机构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条  本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国管资〔2009〕221号)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财行〔2011〕78号)同时废止。

附1: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附2: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附1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台)

价格

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

(年)

性能

要求

台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非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5,000

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便携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7,000

6    

打印机

A4

黑白

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其中, 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1,200

6    

彩色

2,000

A3

黑白

7,600

6    

彩色

15,000

6    

票据
打印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6    

复印机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35,000

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一体机/传真机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计算

3,000

6    

扫描仪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4,000

6    

碎纸机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1,000

6    

投影仪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10,000

6    

 

注: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台设备的价格。

 

   

   

附2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套、件、组)

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年)

性能

要求

办公桌

1套/人

司局级:4,500;
处级及以下:3,000

15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办公椅

司局级:1,500;
处级及以下:800

沙发

三人沙发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司局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

3,000

15    

单人沙发

1,500

茶几

大茶几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

1,000

15    

小茶几

800

桌前椅

1个/办公室

800

15    

书柜

司局级:2组/人

2,000

15    

处级及以下:1组/人

1,200

15    

文件柜

1组/人

司局级:2,000;
处级及以下:1,000

20    

更衣柜

1组/办公室

司局级:2,000;
处级及以下:1,000

15    

保密柜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20    

茶水柜

1组/办公室

1,500

20    

会议桌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含)平方米以下:1600元/平方米;50-100(含)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

100平方米以上:1000元/平方米

20    

会议椅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800

15    

备注  1.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    

2.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件家具的价格。

 

【相关评论】    

2016年6月20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布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并于7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在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上,中央行政单位将执行严格的统一标准,“豪奢”超配等行为再也行不通了。    

  办公家具: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    

  “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设置更严格的标准,是公务支出预算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为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配置办公设备、家具需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数量上限,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上限。具体数量、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配置。    

  新标准规定,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司局级配置的办公桌,价格上限为4500元,处级及以下为3000元;办公椅司局级价格上限为1500元,处级及以下为800元。办公桌椅的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    

  新标准还规定,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司局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此外,对办公室书柜、文件柜、更衣柜、保密柜、茶水柜、会议桌椅的配置,新标准也做了详细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此次对办公家具的配置出台新标准,是在满足必要的正常办公条件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了奢侈浪费的空间。”白景明说。    

  办公设备:台式电脑价格上限5000元,笔记本电脑价格上限7000元。    

  新标准规定,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比如,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每台价格上限为5000元,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每台价格上限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打印机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A4打印机价格上限为1200元,A3为15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6年。除了电脑和打印机,通用办公设备还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等,新标准对这些设备配置也作出了具体规定。新标准对办公设备的采购和管理使用更加严格。以笔记本电脑为例,价格上限由原来的1万元降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由原来的5年提高到6年。未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新标准也将适时调整。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办公家具和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是根据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因素确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超过了这一年限,就必须要报废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白景明说。    

  公务支出标准更细化,制度体系更完备,有利于管住乱花钱    

  “新规定在适用对象上实现了全覆盖,适用于所有中央行政单位。标准统一、覆盖面广,有利于控制政府行政成本,管住乱花钱。同时,对地方政府部门如何细化管理公务支出,也具有示范作用。”白景明表示,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中央行政单位包括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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