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省委组织部确定了党徽党旗制作企业,现将名单予以转发,并就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把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条例》精神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要准确把握有关政策,从严从实贯彻执行各项规定。
二、规范党徽党旗使用管理工作。要遵照“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坚持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的原则,逐条对标对表《条例》规定,指导基层党支部全面摸排党徽党旗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稳妥进行清理规范、改进纠正。要严格按照规格尺寸、使用情形等规定,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做到使用情形正确适当。要从严审核把关,对违反《条例》规定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行为抓好监督问责,切实维护好党徽党旗的尊严。
三、做好党徽党旗配发工作。要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确定的企业询价采购党徽党旗。党徽党旗原则上由二级党组织集中配发,做到一个二级党组织有一枚党徽、一个党支部有一面党旗,所需经费可以从党费中列支。二级党组织要储备适量的通用尺度党徽党旗,以满足临时更换配备需要。
各二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请于11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工作中有关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
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