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通知  -  正文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固定资产处置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21〕16号)、《山东工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院发〔2022〕102号)、《山东工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院发〔2022〕103号)、《山东工商学院通用设备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院发〔2021〕48号)等文件规定及山东工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统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和目标要求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目的是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实相符;处置固定资产规范,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省教育厅、财政厅已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确保本项工作能够高质量完成,进一步提高学校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提高资产利用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保障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学校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部门负责人指导并协调所属单位开展清查工作,确保清查盘点工作扎实有效,报送数据做到真实、准确、可靠,不迟报、不错报、不瞒报、不漏报。

2、精心组织。本次清查盘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希望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协调好资产清查工作与日常工作的矛盾,克服困难,精心组织实施,明确本单位清查盘点的工作要求和日程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如期完成清查工作并报送材料。对于报送数据不真实、不准确,没有按要求完成清查盘点工作的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将给予扣分,并取消2024年度该单位新增办公设备配置申请,直至该单位完成整改工作。

3、抓好关键环节。各单位要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单位资产明细账为主落实使用人名下资产、管理责任并及时调整完善资产信息、打印粘贴资产标签、立卷建档。工作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覆盖面,确保清查范围覆盖本单位管理使用的所有资产;

(2)完整性,通过资产信息完整性清查,确保资产信息正确完整;

(3)一致性,通过清查确保资产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点、账、卡、物一一对应。

三、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清查完善(2023年9月1日-11日)

1、各单位对已退休、校内岗位调整、调动等人员信息进行清查、调整。人员信息依据人事处备案为准。

2、各单位对资产存放地点(房间名称)进行清查、调整。存放地点以学校统一编制的门牌号为准。

3、各单位对内部机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等进行清查、调整。填报附件3《附表3-1各部门教职工情况一览表》,各教学单位需到教务处确认教研室设置情况是否准确并盖章确认(3-1教务处盖章)。内设机构以学校已经发布的编制或岗位设置相关文件为准。

4、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本单位所属机构进行清查,对已停止运行的机构进行清理。

清查过程中涉及到部门间人员调整、房间名称(机构名称)变更,人员增加(减少)、存放地点增加(减少)、内部机构增设(减少)等情况,相关部门变动后及时联系资产管理处进行审核、变更,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三库”(人员库、地点库、使用单位库)信息准确、完整。

第二阶段:固定资产信息完整性清查(2023年9月11日-15日)

各单位对资产的规格、型号、出厂日期、购置日期、生产厂家、供应商、合同编号,资产归类等信息项进行清查、补充完善。

第三阶段:资产变更阶段(2023年9月15日-10月20日)

1、各部门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本单位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点不一致或使用方向不准确的资产进行变更,做到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点、账、卡、物一一对应,填写清查报告。(格式参照:《附件2--山东工商学院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模版》。

2、落实个人名下资产情况(一人一表)。按照资产实际使用人,一人一表的格式对个人名下资产进行统计。

各单位需重点对本单位行政办公人员所使用的资产进行专项核查。按照《山东工商学院通用设备配置标准》(附件1),填报附件3《附表3-2行政人员资产统计表》、《附表3-3按(部门名称)行政资产统计总表》,存在科研设备的,并填报《附表3-6科研类资产统计表》(该表只统计科研设备,不允许重复填报)。若行政人员有超标准配置资产的情况须填报《附表3-4行政人员超标准配置资产统计表》并须单独出具情况说明

专职教师填报《附表3-5教学人员资产统计表》。

3、落实每个房间存放资产情况(一个存放地点一张表)。各单位对所属资产按存放地点分类进行清查核实,按照独立存放地点放置的资产进行汇总,填报附件3《附表3-7资产存放地点统计表》。

第四阶段:资产审核阶段(2023年9月15日-10月20日)

资产管理处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变更审核,固定资产标签缺少或损毁的由各部门提交资产管理处统一打印。

第五阶段:清查盘点复核工作(2023年10月23日-27日)

为保证此次清查盘点工作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资产管理处将组成复核小组,对清查盘点工作进行抽查复核。

四、待处置资产统计报送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

各单位如有待处置资产,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山东工商学院资产处置报告单》并导出报告。报废资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本单位已组织技术人员完成技术鉴定,确须处置并经单位集体研究通过;

2、必须符合资产处置的标准和条件,其中未达到使用年限的不报废;达到使用年限仍然可以使用的不报废;能够维修后继续使用、调剂使用或通过其他方式挖掘具有使用价值的不报废;

3、报送待处置资产电子版照片,待报废资产照片文件以“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命名。

4、对于账卡物不相符的资产,填报附件3《附表3-9资产盘点不相符情况汇总表》,写明不相符原因、资产现状和相关情况说明,形成专项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分管校领导签字。

五、闲置资产统计报送工作

各单位对闲置不用的资产进行统计汇总,查明闲置原因,制定具体措施,对于经维修或改造升级可以继续使用的资产,向资产管理处提出维修申请,资产管理处鉴定后酌情进行维修,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可用、可调剂的资产填报附件3《附表3-8可调剂闲置资产汇总表》(提供照片电子版,报送至韩鑫萍老师内部邮箱)。

六、接受捐赠资产登记入账工作

各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填报附件3《附表3-10接受捐赠资产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1、受赠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山东工商学院,是学校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其使用权归受赠单位。

2、本次登记入账的接受捐赠资产范围是单价1000元以上(含1000元)受赠资产或单价不足1000元但耐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受赠资产。

3、银校合作项目形成的资产纳入捐赠资产范围需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办法办理入账手续。

4、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办学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如合同(协议)约定资产归学校所有,需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办法办理入账手续。

七、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电子版发送至资产管理处李冉内部邮箱。

附件3《附表3-8可调剂闲置资产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韩鑫萍老师内部邮箱。

请各单位指定本次清查盘点工作具体负责人、并于2023年9月8日下班前将联系人名单(附件4)报送至资产管理处李冉内部邮箱,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

附件:

1、《山东工商学院通用设备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院发〔2021〕48号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通用设备配置标准

2、山东工商学院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模版)

3、2023年度清查盘点上报附表

附表3-1各部门教职工情况一览表

附表3-2按行政人员资产统计表

附表3-3按(部门名称)行政资产统计总表

附表3-4按行政人员超标准配置资产统计表

附表3-5按教学人员资产统计表

附表3-6按科研类资产统计表

附表3-7按资产存放地点统计表

附表3-8可调剂闲置资产汇总表

附表3-9资产盘点不相符情况汇总表

附表3-10接受捐赠资产汇总表

4、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固定资产处置统计工作联系人名单

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1日

办公地址:东校区办公楼9楼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Copyright ? 2017.资产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