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通知  -  正文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4浏览次数:

各院部、机关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情况,为做好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所有采购项目(可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采购的货物服务等除外)均需提前30天在省政府采购平台发布采购意向公示,公示期满后才能发布采购公告。根据选用不同的采购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还有3-20天的等标期。故需要有政府采购任务的部门提早准备,充分论证,规范编制采购需求方案,及早安排采购计划。

二、请已提交政府采购预算的各项目负责单位,于202438日之前提交采购意向公示申请表(附件1);318日之前提交《山东工商学院集中采购申请表》(附件2)、《山东工商学院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附件3)。本通知涉及到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具体内容见《山东工商学院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项目表》(附件4)。需续签合同的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请于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下达后5日内完成合同流程审批,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重大项目的采购要严格落实《山东工商学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党发〔202167号)文件要求,提交采购申请表时需随付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或党委会会议纪要及相关会议材料。

三、因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尚未下达,如各部门、各单位确有需在寒假期间实施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除提供前款规定材料外,请抓紧编制“山东工商学院**项目预采购申请书”,预采购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选择预采购的原因(实施的紧迫性及必要性)、项目预算具体金额和组成、资金支付方式及需要完成的时间等。预采购申请书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财务处、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四、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请各采购项目负责单位按照《山东工商学院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附件7)要求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填报采购需求方案,方案设计科学合理,技术指标完整准确,服务内容清晰明确。采购项目负责单位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各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需求方案组织充分论证,以确保需求方案质量。

五、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在确保安装场地具备条件的前提下执行,其中实验室、教室建设需要改变原房屋使用性质的,需经教务处核准后报资产管理处审批,按规定办理《山东工商学院公用房屋申请表》(附件5),采购项目中包含空调安装的,按规定办理《山东工商学院空调外挂机审批表》(附件6),以上审批手续需在提报《山东工商学院集中采购申请表》时一并提供。

六、除按以上规定提供书面审核材料外,采购项目负责单位须根据要求在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办理线上审核流程,书面文件签署日期可以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审核日期为准,学校电子签章功能正式运行后根据学校要求调整。

七、根据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将组织分期培训,培训人员主要为采购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招标采购的一般流程、采购需求编制、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使用(操作手册见附件8)等。

   

联系人:刘学文联系电话:6902817    

 

 

资产管理处

 

20240124

办公地址:东校区办公楼9楼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Copyright ? 2017.资产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