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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预算项目校级论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发〔2020〕92 号)及财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预算项目论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预算项目论证的通知》要求,务必组织好2025年预算项目的部门内部论证工作,保证预算项目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2.财务处将需要校级论证的项目发送到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内部邮箱,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集中组织校级论证,对校级论证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分类排序,确保预算项目符合学校发展规划。

3.请各部门、单位做好预算项目校级论证准备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项目需求方案+部门内部论证结果),采购项目负责单位与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论证会的项目陈述工作。

二、时间安排

论证时间拟安排在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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