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依据学校2015年《山东工商学院机关部门、群众团体、直属单位工作职责(试行)》(党办发[2015]3号)的要求,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挂靠)的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学校招标工作管理办法;

2.拟订采购、招标工作流程及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

3.建立和管理评审专家信息库、企业信息库;制定年度招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签发中标通知书;  

5.配合学校有关单位审查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6.招标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及归档工作;

7.接受和处理投标单位及有关方面对投标工作的投诉或反馈;

8.完成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的其它招标投标事项;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东校区办公楼9楼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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