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国有资产管理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条例、法规,建立和完善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负责各资产使用部门的立户审核和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工作;

3.负责全校房屋、家具、仪器设备的建账、日常动态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4.组织开展全校清产核资工作,并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固定资产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好报废资产的回收、处置、残值处理等工作,制定大宗报废物资处置方案,协助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采用招标等方式确定报废物资回收价值并登记残值回收资金备查帐,监督报废物资回收的保管工作;

6.牵头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及年检工作;

7.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各类文件的收转、登记、存档及处内资料、档案管理;

9.国有资产管理处印章使用与管理;

10.处内外联系、协调及来访咨询与接待工作;

11.处网页的更新、维护与管理;

12.处内日常总结、报告等的起草;

13.处务会议的组织、安排与协调;

14.处内经费的财务审核与报销;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地址:东校区办公楼9楼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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